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被处罚人:刘丽琴(性别:女)
本机关依法查明:
2021年5月21日,你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门诊手术室工作时间,未按门诊就诊流程接诊患者梁**,并在门诊手术室为该患者行宫内节育器取出术,术前未与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未完善相关术前准备,术后也未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和手术记录。你为患者梁**实施的手术造成患者子宫穿孔、小肠穿孔,最终导致患者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不全直至衰竭,患者于2021年8月21日死亡。2021年12月15日,经安徽省医学会鉴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本机关于2022年3月9日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卫医罚告〔2022〕2号),你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现决定予以你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