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保健热线网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2010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厅厅务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2010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工作大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服务保障。一、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争取全面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拆除所有D级危房。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继续推进社区医生进家庭。抓好中央和省重点支持的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机构、村卫生所等项目建设。加强村卫生所设备装备,为行政村卫生所配置简要急救设备。探索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管理服务一体化,采取统一派驻、巡诊等方式,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 深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出台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年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确保承担并经考核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继续开展选派千名医师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落实城市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政策,开展城市医院对口帮扶责任制考核,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全省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12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合理规划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基金,提高农民受益水平。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水平,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6万元,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保持在8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60%,县以上不低于40%,力争使政策性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在去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按甲、乙两类管理,将15种甲类病种全部列入补偿范围,各地根据实际选择确定乙类病种列入补偿范围。每个设区市选择2个县(市、区)开展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开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市、县两级经办机构考核评价,提高经办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继续健全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在设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即时结报的基础上,年内实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及时调整新农合药品项目,实现全省统一。继续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和新农合补偿基金统筹管理办法。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运行监测,合理控制基金结余,确保基金安全。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事件应急防控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编制实施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等专业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保持较高的接种率。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为重点,积极开展社区防治和健康教育,推广有效的防治模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救治能力,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开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抓好中央重点支持的13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建立全省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网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与心理危机干预技巧培训,提高全省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综合医疗机构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全面梳理、及时制定和完善卫生应急工作相关预案。调整充实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建立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继续改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完善省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调用机制。依法建立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程序和信息管理。全面抓好甲型H1N1流感、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范和应对,做好救灾防病工作。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做好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等大型活动和节假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全面实施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到年底,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50%,农村达30%;儿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85%,农村达7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85%,农村达80%;65岁以上老人建档率城市达60%,农村达5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率城市达50%,农村达30%;全省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市达70%,农村达60%;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政策措施。实施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整体推进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继续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确保实现全省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在70%以上、新涂阳病人治愈率在85%以上的目标。继续做好霍乱、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完成8-15岁儿童乙肝疫苗第三针剂补种任务,接种率达95%以上。为全省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叶酸服用率达70%。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继续在项目县为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免费检查;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6月底前完成26万目标人群的检查工作。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以二级预防为重点,推进全省产前诊断技术网络建设,对10%的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实行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加快农村改厕进程,卫生部门完成16.49万户农村无害化改厕任务。 五、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从2010年1月起,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版)》内的药品,从严控制临时用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厦门市)的二、三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要达到相应的要求。1月30日起,省确定的3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年内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范围扩大到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管理。组织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集中采购。原则上以设区市或县为单位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建立基本药物监测点,做好监测和评价。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强化绩效考核,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推动各设区市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整合调整省会城市医疗资源配置,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以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继续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床位发展规划,全省再新增5000张以上床位。指导厦门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试点。积极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开展10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探索医疗付费方式改革,选择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腹产等3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试点。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启动新一周期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坚持开展医院年度评价工作,建立医院监管长效机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严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医技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管理,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业务科室建设和管理,重点加强医院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呼吸科、感染科、急诊科等重点专科建设,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加强用药管理,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恶性肿瘤治疗辅助用药、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推进和规范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周末照常门诊,延长门诊挂号时间,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流 程,方便患者就医。 持续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健全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在全省建立医院内部投诉协调、医患纠纷应急处置、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等“五位一体”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长效机制。全省县(市、区)建立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数达95%,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继续开展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工作,将执行情况与医院评价评审工作挂钩,落实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七、扎实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及车辆装备。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管理队伍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内部稽查制度,扩大案卷评查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试行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派驻机构,依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动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我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开展地方性食品强制标准清理工作,完善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理顺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报告、处理程序。推进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预警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市、县预警监测网络。制定实施《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健全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体检网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准入管理,将其纳入医院评价内容。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做好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继续抓好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开展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全面开展中医医院评价和评审工作。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5所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10所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设备配置,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开展城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扶持建设30个农村中医特色专科。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建设,甲、乙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标准化的中医科和1名中医执业(助理)医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疗机构,推进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加强中医药研究与应用,依托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研究推广30~40个中医药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和特色诊疗技术规范。总结和拓展中医药“治未病”课题研究,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继续抓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举办西医师学习中医班,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等学历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以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带动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推动跨行业、跨学科科研联合攻关,提升医学学术骨干科技综合素质和能力;继续选派中青年卫生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学习,开展第四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滚动培养工作;通过我省建设海西人才高地引智途径,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人才。大力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估,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计划,培训全科医师600名、社区护士400名。开展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层次成人教育。继续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安排500名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临床技能培训。继续落实万名乡村医生免费规范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对不具备正规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为期二年的中专学历教育。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全省县级医院院长集中轮训,提高县级医院院长行政管理能力。 十、加快卫生信息化进程 按照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制定实施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力争一季度完成省属10所医疗机构与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启动各设区市平台建设,年内完成莆田、泉州、福州市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健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省级平台功能,开发基于全省统一管理的免疫规划、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管理等信息系统软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网底建设,完成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标准统一、功能规范、以人为本的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加快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推动设区市级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全面推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在省级医疗机构实现社保卡就诊一卡通的基础上,力争福州市、泉州市在3月底前,其他设区市在5月底前完成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确保社保卡就诊通行通用。鼓励医疗机构利用社保卡具有的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刷卡结算,逐步取消门诊预缴金,方便群众看病就诊。 十一、加强卫生党建、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管行业也要抓党建”的思想,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工作,加强卫生系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和创文明单位活动,积极配合省直文明办做好第十届省文明单位考评工作,组团参加2010年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推进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医德医风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创无红包医院活动,深入治理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医德考评工作督导,进一步推动落实医德考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卫生政风行风活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行为。继续推进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加强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积极协助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医院院务公开和其他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二、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加强国际和对台卫生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卫生援外工作,落实好组建第13批援博茨瓦纳医疗队和第14批援塞内加尔医疗队任务。 重视保健工作,完善保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保健服务水平。 落实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老龄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居家养老卫生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三峡库区、四川彭州医疗卫生工作。 强化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动菌毒种保藏机构的建设。 加强卫生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完善网络直报平台功能,提高数据报送质量。组织实施《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 加强全省卫生发展情况调研和规划研究,组织编制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专项规划。重视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卫生行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创造有利的改革发展氛围。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hjh/jhzj/201003/t20100309_232676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