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近日,由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牵头编制的《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顺利完成并由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
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技术特点复杂、组成结构差异大,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的命名是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无论对于上市前审评、上市后监管,还是对于生产企业而言,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命名指导原则》的发布着重解决了医疗器械名称使用的规范性问题,可有效指导相关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称的制定,对备案人、注册申请人、审查人员进行指导。
为规范使用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国家药监局标管中心于2018年牵头全国十大检测中心分批分领域开展22个命名术语指导原则的编制工作,其中省器械院牵头01有源手术器械和16眼科器械两个子目录的编制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两个子目录命名指导原则的编制工作,省器械院经过系统梳理、深入研究、扎实调研、征求意见、专家审查、修改完善等诸多程序,历经3年多时间,终于2021年10月形成报批稿上报国家局标管中心,后经批准于2022年6月正式发布。
此次省器械院科学编制两个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让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了运用命名术语表获得有源手术器械和眼科器械通用名称的过程,从而进一步规范有源手术器械和眼科器械产品通用名称的制定;同时为产业和监管部门提供规范命名的技术指导,推动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全面规范使用,为医疗器械产品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