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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我局对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发现该企业药品生产存在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的行为。为有效控制药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暂停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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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yp/202207/t20220726_4640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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