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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328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区健康企业建设,为持续总结推广健康企业建设好经验和好做法,现向各地征集第二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及内容
(一)行政推广优秀案例。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梳理总结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可供各地学习借鉴的优秀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健康企业建设总体情况以及宣传动员、技术支撑、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政策措施。案例应重点突出创新举措、可持续的建设模式和可推广的经验。
(二)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请各市卫生健康委从已建成的健康企业中遴选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优秀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在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形成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具体成效,如理念更新、经济或社会效益改善等。
二、报送要求
(一)优秀案例统一由各市卫生健康委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请各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审核材料,报送优秀案例的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国家已经公布的第一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不再重复报送。各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填写《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附件1)。每个设区市至少推荐行政推广优秀案例1个,企业建设优秀案例1~2个。
(二)优秀案例材料应内容详实、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创新性和有较强推广性的具体做法,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取得的成效,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案例模板见附件2),同时健康企业建设案例需提供知情同意书(附件3)。
(三)各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报送的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和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材料(word版)、健康企业建设案例提供的知情同意书(PDF版)发送至邮箱,同时报送各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包括健康企业建设的总体情况、推进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意见建议等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周祖丞, 0771-2800136。
电子邮箱:zyjkc@ wsjkw.gxzf.gov.cn
附件:1.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
2.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模板)
3.知情同意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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