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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因为生病上医院,本以为需要自费,没想到门诊报销了大部分,为我减轻了经济负担。”毕节市民熊女士首次尝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的“甜头”后,连连点赞。
自今年9月1日起,毕节市全面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新政策通过个人账户计入调整增加的统筹基金,作为门诊共济保障,由全体参保职工共同使用,原先无法报销的门诊费用在达到起付标准后,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越来越多的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像熊女士一样,享受到了这一便民惠民政策。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朱贤文介绍,门诊共济主要包括大共济和小共济两个概念,大共济是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的报销比例,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支付限额为2000元;小共济指“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可以让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关联给参加毕节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从而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朱贤文说。
政务大厅医保工作人员正在帮助群众办理“家庭共济”
此外,为推行这一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落地,毕节市医保系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市医保局通过媒体、微信等进行社会宣传,并对政务大厅医保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主动告知群众政策信息,积极解答群众在了解政策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截至目前,该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
“门诊共济”落地实施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扩大了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范围,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激活基层医疗资源。下一步,毕节市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积极推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参保群众享受更为便捷、高效和称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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