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3号)精神,做好我省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经办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待遇,确保基金安全,我中心组织临床专家制定了154个单行支付药品和18个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原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单行支付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