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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专家库 专家的公告

时间:2023-04-14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专家库

  专家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医学专家在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中的专业优势,提高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拟组建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和范围

  待遇保障政策类。在全国范围内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医疗保障研究、医疗服务管理及临床医学工作,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医保行政、卫生健康、药事管理、医保经办等部门长期从事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专家人士,并在该领域有所专长。主要从以下范围内选取:

  (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医疗保障工作的专家人士。

  (二)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长期从事临床医疗、药学、医疗保障研究、大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专家。
(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以及长期从事医疗保障、卫生管理、药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保守秘密,廉洁公正。

  (二)熟悉和了解医疗保障政策和规定,热心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承担专家咨询、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知识、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本行业、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

  (四)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五)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

  三、有关事项

  (一)个人自荐。填写《海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待遇保障政策类)申请表》,并提供近期证件照、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至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或寄达,电子版材料可发送电子邮件提交[电子邮件命名,例如:“张三(政策研究类)专家自荐材料”。

  (三)结果选取。申报工作结束后,省医疗保障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行专家总量控制,择优选取原则确定入选专家。最后确定结果将及时告知专家本人。

  联系电话:0898-66727737、66597837。

  邮 箱:hnsybjdybzc@163.com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特此公告。

  

  附表:《海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待遇保障政策类)申请表》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2_3397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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