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保健热线网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5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各市、县、自治县医保局,省医保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全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工作部署,近期我省参加了由江西省牵头开展的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江西十六省联盟”),为做好省际联盟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琼军队医疗机构和已填报需求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应参加(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二、采购品种

  江西十六省联盟4种中选药品(中选结果及供应清单见附件1)。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内签订《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任务量一年一填报,协议一年一签订,首年采购周期为2023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29日。在采购周期内,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中选结果与此次省际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重叠的,我省全部转为执行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三方协议另行签订。

  四、主要任务

  (一)确定采购任务,签订三方协议。各品种协议采购量由医疗机构预采购量乘以协议采购量比例后(见附件1)确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1家企业中选的,取首年预采购量的50%为首年协议采购量;2家中选的,取首年预采购量的75%为首年协议采购量,其中50%作为最低价中选企业的首年协议采购量,25%作为最高分中选企业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具体协议采购量见附件3)。各方应按照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要求(见平台官网通知),于8月30日前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前,各医疗机构在7月30日后采购的药品纳入已完成任务量计算。

  (二)落实挂网政策,确定支付标准。各医药企业应按照我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通知及时挂网,主供药品和备供药品分别按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供应,非中选药品按照我省现行省际联盟挂网政策执行。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延续我省省际联盟梯度降价原则确定,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部分由患者自付。

  (三)做好资金预付,明确回款时限。中选药品均实行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承诺采购金额的40%,于8月30日前预付给医疗机构(预付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医疗机构应保证及时结算中选药品采购费用,即本月中选药品采购费用的全款必须在下月10日前(或药品入库后30日内)与配送企业结算,医疗机构不及时向配送企业回款的,在结余留用和医保协议考核中增加扣分指标项。

  (四)规范采购行为,实施报量倒查。各医疗机构应切实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和政策解读,做好患者解释说明和宣传引导,优先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完成协议采购量。在采购周期内,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应继续以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各医疗机构无论是否报量,均应合理优先采购集采中选药品,同时避免出现非理性“一刀切”停用未中选药品现象。各市县应针对中选药品报量、退货规避考核、非中选药品和替代药品采购问题开展专项倒查行动,将问题医疗机构纳入年度重点监测对象,定期将问题线索推送给卫健行风主管部门和基金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

  (五)保障质量供应,完善替换机制。生产企业是中选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自主审慎选择配送企业,保障及时稳定供应。采购周期内,若主供企业出现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订单及时作出响应,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被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不能满足我省市场需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时,我省将启动备供替代程序,由备供企业替换原来的主供企业,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备供企业在转为主供企业前,其备供药品视同非中选药品,但挂网政策、支付标准政策参照中选药品管理。

  (六)加强采购监测,完善考核方式。在既有“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基础上,各市县应强化多部门联动,加强对生产企业的中选产品质量、经营企业的中选产品配送情况、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选产品(含关联产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等开展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每个季度对上季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要求履行供货义务的企业和不按要求落实集采政策的医疗机构,可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考核扣分、线索移交等措施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时开展信用评价。对纳入国家和我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或因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的药品,应通过完善考核配套机制解决协议量未完成的问题。各地要完善结余留用奖励等各项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线上考核工作,确保改革红利持续惠及各方。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市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亲自推动,按照我省集采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增强上下联动,形成干事创业合力,以严和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要强化风险防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1.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供应清单

              2.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备供情况表

              3.各医院江西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采购(海南)药品协议采购量统计表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307/t20230714_34545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