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根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省局组织对相关企业研究制订的黑豆等12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进行了技术审核,形成了第十二批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拟公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30天。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标准有意见建议,可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
联 系 人: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方翠芬 张文婷
联系电话:0571-87180337
电子信箱:zjyjzys@zjyj.org.cn
联系地址:杭州滨江区平乐路325号
邮 编:310052
附件: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突然呕吐、腹泻? 别大意,这可能是...
9月21日,一场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在...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近年...
闽北日报讯(记者 张筱惜 通讯员 何...
闽北日报讯(记者 徐陆锋 通讯员 秦...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为积极营造“知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