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范检查员管理,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九章32条,分别对检查员基本条件、义务权利、遴选聘任、调派培训、考核奖惩、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明确,检查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检查品种,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每个序列分为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同类别,分别建立检查员库,检查员可在不同类别兼任。根据专业能力,检查员为初级检查员、中级检查员、高级检查员、专家级检查员4个层级。对检查员实施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检查能力、工作实绩、遵守纪律和培训情况等方面,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对检查员实行动态管理。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紧紧围绕服务完成好自治区“两件大事”,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员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