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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8:30—12:30,下午2:30—5:30;地点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层1015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以下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报名推荐表》(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四)《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无《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的,提供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提供以往工作中起草的文稿材料或工作以来发表的有关文章3—4篇;
(七)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遴选单位各项纪律规定,家人及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场所。
(三)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0351-8383529
0351-838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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