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保健热线网!
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9日。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新出台政策,经征求各统筹地区意见建议,对两定评估细则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183999827@qq.com
意见建议反馈电话: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0991-8801131/13579974241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日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热线网 bjr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